王名扬“外国行政法三部曲”对中国行政法学研究发展的推动力之一:法国行政法
高家伟/文
摘自《王名扬全集》编后记
王名扬先生(1916-2008)
关于《法国行政法》的写作背景,于安教授回忆说:
为了给研究生教学提供一套教材,王老在80年代初期拟定了一套庞大的写作计划,先完成《英国行政法》《法国行政法》《美国行政法》,然后撰写《比较行政法》,最后完成《中国行政法》。王老不懂德语,嘱托于安老师撰写《德国行政法》。在退休后的30年中,王老圆满完成了著名的“三部曲”。《比较行政法》虽然未能有幸完成,但在完整地把握王老的学术理论体系、领会其学术精神方面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当时作为研究生协助抄写王老的部分手稿。王老不喜欢受稿纸格式的限制,手稿写得比较随性、分散,为了达到出版社的要求,需要将其抄写到出版社规定的稿纸上。对当时的研究生来说,协助导师抄写手稿是一种很光荣也很有效的学习方法,不仅有助于增加理解,而且从字里行间能够更加真切地感受王老治学的精神。
关于《法国行政法》的学术价值,于安教授认为应当从多个角度来认识:
首先是当时的学术资料状况。在20世纪80年代外国行政法的资料奇缺,研究生的外语也普遍水平较低,不能驾驭法语专业资料。《法国行政法》填补当时教学科研资料的空白,缓解了师生们对外国行政法资料的极度饥渴。其次是行政的基本概念和体系框架。改革开放初期共和国的法制建设满目疮痍,当时在理论上如何建构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缺少成熟的范本可供参考,当时的行政法资料主要来自台湾地区的行政法学著作,而且渠道很有限。王老的《法国行政法》为建构中国行政法的理论体系框架提供了一个比较清晰的、可靠的范本。再次是对立法实务界的影响。《法国行政法》的写作和出版过程时值《行政诉讼法》等行政基本法律的制定,对这些行政基本法律中的支撑概念的选择与界定产生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1982年6月于福建泉州开元寺
关于《法国行政法》的理论特色,杨建顺教授在2007年为该书撰写的《导读:拓展和创新行政法学研究的阶梯》一文中将其归纳为内容的系统性、语言的简明性、逻辑的严密性、资料的可信赖性以及研究方法上注重规范法学与社会法学相结合。关于该著作的学术影响,杨教授写道:
北京大学出版社要出版一套精品系列丛书,约请我推荐行政法领域这方面的经典之作。我毫不犹豫地首推王名扬著的《法国行政法》。为什么呢?这是因为王名扬著的《法国行政法》是我通读过的并形成了“这是一部力作”定论的行政法学著作,也是我一直以来推荐给学生的必读书之一,而且该书也几乎是所有的中国行政法学者自己学过并推荐给其学生的必读书。将这样的书列为经典作品,我认为的确是名副其实的。……将该书作为行政法学领域的“经典精品”之一重装再印,为中国行政法学人提供更为精美、便利的载体和条件,这不仅有助于弘扬王名扬先生的学术成果,充分肯定王名扬先生所作出的学术贡献,而且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确认“王名扬时代”,确认中国行政法的发展方向,因而可以说,这是中国行政法学界的自豪。
《法国行政法》的出版促成了法国源流的大陆行政法(学)对中国行政法(学)的全面影响,为中国行政法制建设和行政法学研究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法国行政法》影响的深远性和广泛性并不是仅仅通过其发行量或者引用次数所能确切把握的,但相关数据至少可以成为人们正确把握这个问题的一定支撑。……可以说,“王名扬外国行政法三部曲”分别成为20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中期中国行政法学研究进一步发展的推动力。王名扬先生的许多研究成果已成为中国行政法学人架构其行政法学体系的重要素材,王名扬先生的许多行政法观念业已成为中国行政法学人的基本常识的组成部分。在这层意义上,中国行政法学界应该有也的确存在过“王名扬时代”。
1983年于大连外国语学院合影(前排左一为作者)
以下尝试用统计数据来补充说明《法国行政法》的学术影响力。根据读秀中文学术(http://edu.duxiu.com/)搜索的结果,《法国行政法》自1989年出版以来,各版次的引用次数总和为2 302次,年均96次。据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数据库(http://cssci.nju.edu.cn/index.html)的搜索结果,《法国行政法》在学术期刊中的引用情况是:
年度 | 1998 | 1999 | 2000 | 2001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2006 |
次数 | 28 | 31 | 32 | 38 | 41 | 39 | 54 | 44 | 55 |
年度 | 2007 | 2008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总计 | |
次数 | 55 | 44 | 46 | 49 | 31 | 40 | 19 | 646 | |